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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新材料与产业技术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06日 流览量:361次 分享到:

温州大学新材料与产业技术研究院是由温州浙南科技城管委会与温州大学共同设立的具有事业单位性质、自收自支的独立法人机构。因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具体岗位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6月温州大学新材料与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 《温州大学新材料与产业技术研究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把该登记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等电子或扫描材料发送至邮箱wzumit@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字样)。

2、温州大学新材料与产业技术研究院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通过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由研究院统一组织的复试。通过复试拟录用人员在研究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4、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截止日期

    此招聘长期有效,招满即止

五、工作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海洋科技创业园B2幢

六、薪酬待遇

参照院内同类岗位执行,提供五险一金、节日福利等;双休,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另有集体宿舍等福利,具体待遇面议。


新材料与产业技术研究院

​平台简介:温州大学新材料与产业技术研究院(简称“新材院”)是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温州大学于2016年共同设立的具有事业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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